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文山市将2021年作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进一步督促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施工安全。3月,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文山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清单、现场管理自查清单、专项施工自查清单等三个自查清单,以企业落责任查隐患、治灾害、防事故为主要任务,部门开展全面安全体检式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采取企业自检自查、部门和乡镇(街道)核查和执法检查、政府专项巡查或督查的方式,全年开展安全检查整顿工作。企业自检自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核查、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企业自查情况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核查,根据企业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工作时间从今年3月中旬至12月底,共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检自查和备案、执法检查整治、总结完善4个阶段,市安委会针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执法检查不严、整顿期间仍然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专项巡查或督查,实行诫勉谈话、约谈、通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将报告纪委监委,对发生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工作步骤以及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要求,3月19日上午,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局会议室召开文山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动员部署会。会上,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应急局局长宋海对《文山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进行了解读,对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了说明,明确了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做到的工作任务。
一是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监管,进一步摸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遏制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事故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二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全面摸清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清单,组织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细化责任措施,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做到宣传动员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点,实现我市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自查、检查到位;三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方案,对所管辖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提升企业违法成本,营造良好的建设工程领域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整顿年有力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各有关企业及部门正在按照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