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司法局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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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上午,州司法局副局长陆永新、社区矫正科科长刘禄祥深入文山市柳井、古木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通过访谈社区矫正对象、查阅档案、听取情况汇报,下午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司法所所长42人参加了会议。根据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组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一、牢固树立州府意识。文山市作为州府所在地,代表着全州整体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形象。全市司法行政队伍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存在的困难和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树立“领头羊”“排头兵”意识,勇担使命,奋起直追,创先争优,展现新面貌、取得新成绩,开创文山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二、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的协调联系,做到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引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三、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重点监控,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

四、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各司法所所长、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西畴县、麻栗坡县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文山市实际,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和水平。

五、对标对表加以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社区对象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坚持严管、普管、宽管分级管理制度,抓好入矫宣告、入矫谈话、成立矫正小组、电话寻访、微信(手环)定位、入户走访、学习教育及公益劳动等环节,组织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遍访排查整治安全稳定隐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到位。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档案,按目录做实做深做细做全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