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明确目标任务 细化抓手措施 文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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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三届全会闭幕后,市司法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会议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牢固树立州府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主动谋划,聚焦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着力推进平安文山建设,明确了2021年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了抓手措施。

目标任务:筹备好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等工作会议,统筹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法治成效考核在全州排名进位升级。完成《文山市“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上报审批。开展法治宣传12次(每月1次),打造法治宣传阵地17个(广场、园地、长廊等),培养乡村法治明白人151人(每村1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不少于3个;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农村不少于600人次(每村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不少于5000件;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不少于2次,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不少于2期,组织行政执法考试不少于2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50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5%以上,探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不少于1个;组织刑事执行检查不少于4次,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有效管控。

主要抓手及措施:

一、围绕和谐稳定抓安全感提升

全力抓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抓分级管理。将新入矫三个月、特殊人员及违反管教纪律人员纳入严管对象,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二是抓日常监管。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法律文书及档案管理。三是抓协调联动。发挥社会、单位、家庭、社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的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全力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抓调解组织建设。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适时调整充实基层人民调委会人员并组织培训。二是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弘扬枫桥经验,每月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计与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矛盾纠纷综合分析研判。三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精选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特邀调解员进驻诉调中心,实体化、市场化进行诉前调解尝试。

二、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满意度提升

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一是抓法治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建讲师团,每月开展1次法治宣传(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宗教场所、集镇及代表委员、国家公职人员为重点)。二是培养乡村法治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组织参加庭审旁听等形式,加强对乡村法治明白人的培训。三是抓普法责任制落实。抓“谁执法谁普法”、各单位挂钩村普法宣传、法律“五进+N”等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四是积极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打造法治宣传栏目,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力量下沉街道试点改革,确保试点运行平稳有序。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强化“关键少数”法治理念,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把好法律援助审查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二是抓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报检查结果,限期整改。三是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分中心为依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拓展法律服务事项。

三、围绕自身建设抓能力素质提升

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转变管理模式,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业绩评价及考核,开展2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力量,改变1人1所状况。

抓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安排部署,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强化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担当意识。“学、讲、写、做”结合,营造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