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市财政局在党组书记、局长李婵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齐聚一堂,共同观看了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
李婵同志讲到,全国的脱贫工作接近尾声,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为艰巨的乡村振兴工作。虽然市财政局在我市脱贫攻坚中荣获“扶贫先进集体”,但希望干部职工以此为动力,在乡村振兴中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强化资金保障。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到有效衔接,继续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效投入保障。
二是有所侧重,资金向“三农”倾斜。积极贯彻中央政策,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使财政扶持乡村振兴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不过,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违法变相举债。
三是规范使用,强化资金监管。规范涉农资金流程管理。根据资金性质,将涉农资金分为项目类、补贴类、任务类和基建类,进一步规范四大类资金的操作流程和监管要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各层级的工作责任。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全流程监督资金使用,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过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颁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后,“扎根边疆、心系中央”的情愫在全体干部职工心中迅速升起。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一定响应总书记号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撸起袖子加油干,争取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