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08003 | ||
标 题 | 以房地产之间的土地纠纷 | ||
发件IP | 221.3.223.*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8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房地产之间的土地征收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3年市人民政府启动阳光菜市场建设项目,卧龙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办前身)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文山市阳光房地产公司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文新街居民小组社员周琼英有81.89㎡的土地属于项目征收范围。在项目启动之初,周琼英户认为征收价偏低,就一直没有与文山市阳光房地产公司签订征收协议,经过征收办、乡镇(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都不愿意签订协议,导致该户房屋至今未征收。现文山市阳光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出资对周琼英户房屋土地进行征收。
文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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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