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526001
标    题 交通事故
姓    名 刘光丽
性    别
年    龄 49
地    址 麻栗坡
邮政编码 663600
发件IP 218.202.54.*
写信时间 2022年05月26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州长:    2015年12月13日杨明兴公职人员,因交通事故发生当场死亡事件,地点在西畴县岜基,对方全责,司机当晚逃跑,第二天才来报案,法院判处对方赔偿58万元,但是到现在都只赔了12万元,保险公司赔了11万元。多次申请过西畴法院执行庭,但是都没有什么结果。难道法院仅仅是起到拉入黑名单的作用吗?当时法院判处的时候,为什么是肇事逃逸而没有判刑?如今人财两空,叫天天不应,我们百姓真不知道找谁去?希望州官能过问下此事 ,为老百姓申冤。扫黑除恶是否落到实处?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你反映的事项不属于文山市受理范围,请你向西畴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文山市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处理时间 2022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