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伪造证件运输危险品 心存侥幸被罚3万元

信息来源:文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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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2年8月18日,黄某驾驶装有2000升柴油车从文山市大石洞出发到小马厂,在文山市东山彝族乡马场坝村被文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发现。经调查,发现当事人黄某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为伪造证件,黄某涉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文山市交通运输局对黄某决定给予责令停止运输经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一定要经过审批,证件齐全,使用合格的车辆,并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不能抱有一丝侥幸,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