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线索的通告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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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法〔2023〕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收集重点

重点围绕粮油、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咖啡、中药材种植、畜禽养殖特别是特色种养以及种子种苗种畜禽供销等领域,对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的合同违法犯罪行为、非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以及宣传推广订单农业中的虚假广告、虚假商 业宣传行为等开展全面摸排和集中打击。

二、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的合同违法犯罪行为

包括以提供虚假农资服务、签订订单农业等进行集资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以虚假和夸大宣传的“高额利润”“包产包 销”“包技术”“包服务”等噱头,诱骗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故意隐瞒或者提供企业、虚假产品市场销售、产品质量标准及回购价格、种养殖技术信息、要求和难度等与实现合同目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诱导农户签订订单合同; 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与农户签订订单合 同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区分、充分考量合同约定的农业投 入品销售价格和产品回购价格、农业投入品质量和来源、提供 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质量、产品实际回购情况等因素,有效识别 合同违法犯罪行为与民事纠纷之间的界限。

三、以“订单农业”为名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

包括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或白皮袋种子、套牌侵权、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登记的种子;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非法生产经营假劣或含有禁用物质的农药、兽药、饲料、肥料;非法生产经营依法应当批准或登记但未经批准、登记的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以及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登记证但违法生产经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化肥、农机等。要将此项排查工作与打击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制假黑窝点、农资下乡“忽悠团”结合起来,紧盯农资产品集中上市和下户下地的关键时间节点,严防假劣农资以“订单农业”为名行坑农害农之实。

四、宣传推广订单农业过程中的虚假广告和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包括发布夸大产品收益和品牌知名度、夸大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水平、隐瞒产品投资门槛或种养殖难度的信息,导致农民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潜在收益产生错误认识,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印刷包含虚假、夸大或模糊订单产品真实情况的宣传手册,误导农民开展合作生产经营活动;以不真实存在的“国家助农惠农补贴”“绿色农业补贴”为宣传噱头,吸引农民浏览,诱骗农民点击签订订单合同。要注意相关虚假广告和商业宣传行为主要通过网络渠道发布的特点,利用技术手段搜集、排查违法线索,查早查小、防微杜渐。

五、线索收集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线索收集途径方式

1.文山市农业农村局:0876-3062709

2.文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76-2139307

3.虚假宣传线索可直接向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4.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向文山市公安局反映

七、线索收集相关要求

一是受理反映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二是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反映人联系方式等要素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