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动物诊疗许可审查公示

(2023第 01 号)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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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3年2月1日依法受理文山市贝康宠物诊所提出的动物诊疗许可申请,于2023年2月2日依法对其许可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其诊疗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法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7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于公示截止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

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文山市贝康宠物诊所(负责人:杨现江),申请事项:动物诊疗许可,诊疗地址:文山市普新路66号,诊疗范围:宠物疾病诊断治疗。

监督电话:0876—3062748;传真:0876—3062704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