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信息来源: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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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已全面铺开,“文明文山有你最美”,在长达三年的创建路上,需要您的支持与参与,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力量。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群众满意的服务者。窗口单位是展示城市文明的最前沿,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从现在起,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把微笑服务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有效结合起来,并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自觉使用“您好、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做到言谈举止和善可亲,热情耐心解答群众询问,想方设法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联系企业、群众“进一步”,服务企业、群众“深一度”,让企业和群众有事而来,满意而去。

二、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每位市民都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主动宣传文明交通,不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辆,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乱停,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违章掉头,不乱鸣喇叭,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摩托车驾驶人自觉做到不违规骑乘,主动戴安全头盖,不飙车。在道路上行走时,不翻越、破坏交通隔离设施,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拦车打的,不妨碍机动车安全通行,不横穿绿化带。横过马路时,必须从行人横道、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三、做低碳出行的示范者。多一分绿色出行,便会多一路幸福畅通,多一点文明健康。广大市民特别是公职人员,要树立“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外出时尽可能低碳环保出行,尽量少开车或不开车,外出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用车的,尽量拼车出行,不在市区主要路段、拥堵路段随意停车、泊车,减少我市机动车出行数量,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压力。

四、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决定着城市文明程度。每位市民都要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乘车要文明礼让,遇到老人、孕妇、幼儿、伤残人员主动让座,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不向车外扔杂物;携宠外出到公园、绿地、广场等场所时,为宠物系好牵引绳,随身携带粪便清理工具,即时清除宠物粪便;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要有“弯腰精神”,随时拾起地面、花坛垃圾,齐心创造良好社会风尚。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携手并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将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建设得更美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文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