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落实三届市委第十四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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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2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延伸巡察。2021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整理了《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改落实三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市保健院情况反馈存在问题学习材料》汇编,下发各科室学习。全院职工集体学习3次,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全院职工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于2021年1月26日,组织辖区妇幼专干、产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并用问卷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了测试。二是2020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高危筛查小分队,分别于2020年4月、12月开展高危筛查工作,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责任到人,将“院长负责制+人盯人”的高危管理模式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院内产、儿科业务培训,特别是孕产保健部针对产科急救、妊娠风险评估、高危识别等开展了多次培训。四是医教科针对孕产妇死亡制定了整改方案,根据方案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并派出多名医生、护士到上海、广州、昆明进修学习。五是组织院内各科室协同参与的产后出血、肩难产应急演练。

(三)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2020年12月20日防控物资已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已达到疫情防控物资储存要求。二是2020年12月28日已规范设置核酸检测室与留观隔离室,均已达到核酸检测室设置及留观室设置标准。2020年12月29日对预检分诊流程进行演练,已达到疫情防控要求。三是修订完善了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应急预案、隔离留观室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四)关于“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有盲点”的问题。

一是于2020年12月9-10日分两批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废物管理、标准预防与个人防护、要求防控常态化等相关内容的培训;2021年3月11日,对保洁员进行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交接,个人防护、清洁卫生相关要求的培训;二是及时配置了加盖垃圾桶,并在预防接种和检验科外面增设了医疗垃圾桶,张贴温馨提示,加强宣教,规范就诊者行为,并安排人员加强巡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督导,发现问题,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指导;四是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收集、院内运送、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监管。

(五)关于“绩效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中心绩效改革工作初步完成,制定了《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绩效分配方案(试行)》,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执行,实施以来,人均绩效有所提升,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关于“内部管理规范性不够,漏洞较大”的问题。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制定了《病历本、就诊卡管理制度》,财务科对病历本、病历卡进行了清点,及时将未入账资金存入了单位账户。二是2021年2月20日制定了《零星采购管理制度》,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2021年3月1日分管领导、护理部主任对药品、耗材采购、管理进行规范培训,并进行了人员分工安排,明确了责任,并修订完善了《药剂科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三是清理未签订协议供应商,对未签订相应协议的供应商停止采购。规范了科室使用耗材记录登记本和检验科试剂耗材使用登记。

(七)关于“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每年制定推进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并纳入班子研究部署,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及研判。2021年3月4日组织全体医生完成了执业医师法及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培训;2021年3月10日至11日开展了护士管理条例、民法典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二是修改完善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鼓励未取得资质人员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执业考试,尽快取得执业资格。

(八)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2021年1月25日、1月28日、2月4日3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文山市纪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纪发〔2016〕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按规定严格开展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针对领导干部、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的岗位特点、职权范围,认真开展了排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5日、1月28日、2月4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文山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二十五条措施》、《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文山州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七条措施>的通知》(文市办通〔2020〕5号)等文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实施办法,经全面清理,各种工作交流群从原来的13个减少至6个。二是2020年组织生活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市组发〔2021〕1号)、《中共文山市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达到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预期效果。

(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及时清退了违规发放的评审费、课时费、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和用公款支付的义务植树款等资金。

(十一)关于“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27日及时对不合理的危急孕产妇资金进行了整改。二是2020年12月30日组织孕产保健部全体人员培训危急孕产妇诊断标准、救治规范和医保文件规定的学习。三是2021年2月4日组织学习了《文山市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书。四是2021年3月1日至2日成立自查小组进行了自查,未发现重复检查、串换收费、不实收费,无指征检查、化验等违规行为。五是涉及的无指征检查及串换收费资金已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处理通知执行。

(十二)关于“用医保卡违规套现”的问题。一是2020年12月21日和2021年1月17日分批次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了医保文件、政策等相关知识及观看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树牢思想防线。二是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处理通知要求,2021年1月29日清退了违规套现资金,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在本院自查中未发现职工套现医保资金的现象。

(十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

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制定了《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健康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山市2020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经费管理方案》,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等行为。二是完善了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涉及的工程验收书面材料。三是对“白条”列支涉及的费用进行代开发票,完善了相关票据。

(十四)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的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科室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坚决杜绝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并将其纳入工作绩效中进行管理。对现有药品及采购录入数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了解决,对his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1月20日组织支部委员调整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党建能力强、业务精的党务工作人员,固定专职党建办公室主任,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修订完善了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等。

(十六)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3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定。修订完善了《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委、行政班子议事规则》,确保班子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了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十七)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走过场”的问题。2020年组织生活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市组发〔2021〕1号)、《中共文山市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支部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各位党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和效果。

(十八)关于“医疗队伍不稳定”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绩效分配方案(试行)》,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执行,提高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中心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作了规范和要求。目前,6名政治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的编外聘用人员已纳入单位同工同酬管理。三是新院区将于2021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基础设施上将有较大提升,为干部职工和患者提供优良的环境。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核心凝聚力,党员领导干部带着多次组织开展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提升了为民服务意识。

(十九)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建办于2021年1月28日组织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加深对党员发展程序、支部规范化建设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理解;二是对新发展党员的党籍材料进行查缺补漏,完善相关会议讨论记录,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党籍材料进行归档。

(二十)关于“党费日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费月缴制度及党费交纳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目前,全体党员能严格按标准自觉足额按时交纳每月的党费。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山市妇幼保健院)。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山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876-2131792,通信地址:文山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复中心四楼办公室。

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