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中共文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推荐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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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方案》(文司通﹝2023﹞41号)文件精神,经推荐、审查、复核等有关程序,中共文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拟推荐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等6个单位为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孙青青等13名同志为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1月18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0876-2120692,电子邮箱:sfj2120692@163.com。

(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大沟绞社区景腾路3号文山市司法局406办公室)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6个)

(一)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要事迹

2023年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三长联席会议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一是直面执法难点,回应群众期待,破解执法“肠梗阻”。市委政法委成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组,2023年组织对5件已办结案件开展集中案件评查。二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2023年诉前调解中心共接收案件2989件,调解成功871件,调撤率29.14%。三是推行“检察+”模式,发挥监督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质效。2023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2件,挽回生态损害损失700余万元,四是聚焦“五个千万”工程,全面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社会效果明显。目前,文山市已建市级法治文化阵地1个、乡镇级法治文化阵地1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146个。

(二)文山市人民法院

主要事迹

文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法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围绕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强制等内容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严格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真正做到“告官见官”;以打造三调对接基层治理示范点为契机,建立在线对接机制,推动形成“法院定标准、业内先调解、平台相衔接”的诉前纠纷调处工作格局;将审判执行工作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度融合,把专项普法贯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命案防控等工作全过程,实现普法与矛盾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2023年,受理各类案件23157件,结案22647件,综合结案率97.8%。

(三)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

主要事迹

文山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公正文明执法,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将法治税务建设向纵深推进,在历年法治成效工作考核中均为“优秀”等次。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95.70亿元,为纳税人减、免、退、缓税费5.15亿,全面推广运用数电发票15442户,为符合条件的808户纳税人作出“首违不罚”决定;二是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业务专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矛盾化解提供专业法律保障,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专项普法工作20余次,制发《“以案普法”案例汇编》2300余份,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礼包”11877户次,线上解答涉税咨询2949户次,助力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四)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要事迹

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在编37人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考试,行政执法证持证率100%,为推进法治文山建设政务篇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办不了”署名回告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动态管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组织完成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和开发区赋权事项工作。政务服务局依法规范高效服务,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用好“办不成事窗口”、推进“跨省通办”改革,为群众节约更多的办事成本。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市共完成1个市级网上大厅和17个乡镇(街道)152个村级网上大厅模块建设,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事项(含子项)1268项。

(五)文山市公安局

主要事迹

文山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自加压力、勇于创新,积极深化打造经验亮点,严打各类违法犯罪,2023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605起,破获1956起;共受理治安案件3812起,查处2332起,共处理违法人员1644人;查破贩毒案件34起,缴获各类毒品47.5196千克,查获吸毒人员207人,收戒吸毒人员226人;缴获涉案两卡901张,冻结1775张银行卡,冻结金额3674.64余万元,成功返还被害人涉案资金107.88万元等。通过全市公安民辅警的共同努力,全市未发生涉政案事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发案同比下降,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禁毒、森警、交警、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业务工作指标完成在全州公安工作前列,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公安新贡献。

(六)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主要事迹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市普法办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全面加强单位法治建设,充分发挥融媒体职能优势,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推进高品质法治文山建设。在“扫盲式”法治宣传教育中,市司法局与市融媒体中心资源共享,通过“第一文山”手机APP综合发布国家、省、州、市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动画、视频、图文等消息,同时第一时间转载各级法宣工作的动态,特别是对一些来自基层一线的法宣工作新做法、新模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促进全社会学法良好氛围的形成。2022年10月文山市应急广播平台开播,“空中说法”广播平台覆盖全市17个乡镇(街道),153个村(社区),覆盖农村群众6.24万人。同时在“第一文山”手机APP终端,全网下载人数18万余客户,各类普法宣传稿件总阅读量达50万+,转载量12万+,切实增扩了法宣教育的“广度”。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13人)

(一)孙青青

女,壮族,生于1984年12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文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主要事迹:一是积极发挥法治建设参谋助手作用。以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为主题,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工作议事规则,政府各项重大工作必上政府常务会,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准时主动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状况。二是切实强化市政府办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遵守落实《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批制度》,确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符合有关规定;将普法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对文山市17个乡镇(街道)的普法强基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并督促推进问题整改。三是自觉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2023年市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10次,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按照每个季度不少于7天的要求下沉到挂钩区域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二)王玉刚

男,汉族,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文山市古木镇委员会党委书记。主要事迹:该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各项工作落实。重视培养法治思维。自身学法和干部学法两手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学法课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坚持依法执政。带头落实党纪法规,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强化权力监督和约束,督促干部职工梳理个人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抓党务政务公开,维护群众知情权,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抓行政执法,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干部职工持证率达80%以上;加强队伍建设,配强执法队专职力量4人。狠抓普法学法。把普法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既注重面、也抓好点,探索“小手送法到家”工作模式,印制一页纸清单,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送回家;量身定制普法专场,精准开展普法,群众法治观念得到增强。

(三)熊海

男,苗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文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坚持用新理论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扎实完成本职工作。始终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词,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用组织纪律约束自己,用制度规定指导实践,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蔡晓岚

女,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文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主要事迹: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工作调研和视察。围绕行政诉讼工作、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8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围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工作建议4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围绕社情民意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建房规范管理的建议》等6篇社情民意反映,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积极推进专项普法工作。组织印制“普法进万家”普法读物及小案例共1600册,宣传资料1800余份;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35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18期,被文山日报采用2期,文山发布网采用1期。

(五)刘罡

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事迹:该同志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把学习宣传贯彻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7次。严格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系列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和水平。带头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党内规章,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完成挂钩点平坝镇者安村法治文化阵地(位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六)张祖宇

男,彝族,199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办公室主任。主要事迹:一是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能够积极通过“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方式,逐段逐句研学《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认真履行普法宣传职责。认真到挂钩社区和村委会积极组织开展多轮宪法宣传日、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三是狠抓机关法治能力提升。紧扣办公室自身工作职责,多次在有关领导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稿件起草中就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七)吕玉潇

女,汉族,198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文山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主要事迹:该同志积极参与到全市普法宣传工作中,结合宣传对象实际抓好基层法治宣传工作,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纪法知识测试、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作为普法活动延伸载体,提高纪法知识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近年来共牵头编写4本案例剖析读本、组织拍摄3部警示教育片,打造廉洁文化馆“主阵地”,建成全州首家“廉洁文化馆”,对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覆盖式廉政警示教育。结合“清廉文山”建设推动立法、司法、执法机关清廉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营造廉洁用权、遵纪守法浓厚氛围。在她的带领下,文山市纪检监察宣传工作连续4年蝉联全州第一,多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连续3年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八)羊潞

女,傣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为文山市委宣传部宣传和新闻股股长。主要事迹:2022年以来,羊潞同志为加快推进文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文山建设目标,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市级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报道800余篇,在法治资源库上传普法案例300余个。依托城乡街区LED电子屏,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公园广场户外大屏、法治长廊、精神文明宣传栏、灯杆广告、道路隔离栏广告位等媒介开展公益视频及标语宣传8万余次。组织协调5家影院开展法制短视频展播,组织电影放映小分队,深入街道、乡镇、农村、社区、学校等播放法治宣传教育影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田永兰

女,壮族,1991年12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文山市司法局副局长。主要事迹: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筹备召开“扫盲式”普法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大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建工作专班,印发《文山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稳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文山州行政执法工作成效评估意见》,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5期执法资格考试,全市持证率达94.12%,开展行政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抽取80件进行评查,以个案监督推进执法规范,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共同履行行政监督义务,着力降低应诉败诉率。2023年全市生效行政诉讼案件87件,行政复议案件101件,行政复议案件首次超过诉讼案件,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十)韦瑜

男,汉族,198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一是积极探索“1+1+N”生态赔偿模式,大胆运用公益诉讼“替代性赔偿”思维,与文山市林草局联合成立了全省首个“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办公室”。二是成功办理“文山市首例社会治理类公益诉讼案”,推动“城区文明规范养犬”制度化、长效化。三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成功办理“三鑫商贸城消防安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四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深入开展对暮底河水库、布都河水库等重点水源地保护、对老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共收缴到生态损害赔偿金和提出惩罚性赔偿共计300余万元。

(十一)王舒丽

女,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文山市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主要事迹: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已在财政部门战线上默默耕耘了24年,期间任职过人教股股长、金融管理股股长、综合与政策研究股股长、国库管理股副股长,现任文山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股长,主要负责:1.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2.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3.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4.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5.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6.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7.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8.承担制定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工作等工作。

(十二)李红波

女,彝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坝心彝族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主要事迹:该同志以普法工作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全乡法治建设工作。完成全乡5个村委会法治小广场建设,完成35个自然村均有固定普法宣传标语上墙工作,营造良好的浓厚的法治氛围。组织全乡33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有序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上市级红榜2次;他披村委会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创新提出“7.15.30”特殊人群关心关爱服务机制,社会环境平稳和谐,连续4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案事(件),取得了近14年无命案发生的成绩。

(十三)段立光

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主要事迹:自2021年11月任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具体工作措施,努力做到在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中体现公平、正义。两年多来,段立光同志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广泛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法律知识宣传,带领大队执法人员共检查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1200余家次,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33起,较好地维护了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环境。文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评为“文山州2022年度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优秀办案单位”。





中共文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