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2022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市政办发〔2022〕96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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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2022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文山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2022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文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坚持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公办幼儿园统一报名、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报名事宜请到相应幼儿园咨询办理)。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州幼儿园400人,州幼儿园城北分园320人,市第一幼儿园315人,市第二幼儿园135人,市第四幼儿园180人。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州幼儿园(含分园)面向全州招生;市一幼、市二幼、市四幼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幼儿。

(四)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家长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选择“选择城区”,再选择“公办幼儿园”,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

(五)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7月11日上午9:00—7月13日上午8:59。

(六)公办幼儿园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到幼儿园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13日—7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幼儿园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幼儿园公示要求,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园资格。

(七)优先招生对象。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州有关政策性照顾生。

(八)所需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存档)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

3.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学校按照服务区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优先招生和统筹协调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优先招收服务区内符合“两个一致”及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招生对象;未能进入服务区学校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家长自愿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入学方式、公开入学结果(仅限儿童少年姓名)。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家庭困难和残疾儿童少年。

4.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初中: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非3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学校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

(1)小学计划招生6600人。

实验小学550人,实验小学东校区480人,实验小学北校区600人,实验小学华龙湖校区360人(暂借读于景尚中学),思源实验学校220人,市一小480人,市一小新闻路校区220人(暂借读于市二中),市二小480人,市三小360人,市四小480人,市五小480人,市七小330人,市八小330人,市十一小300人,市十二小300人,市十三小300人,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小学部150人,新平街道中心小学100人,大沟绞小学40人,大石洞小学40人。

(2)初中计划招生5295人。

公办学校招生4415人。州一中200人,州体中50人(自主招收特长生),市一初600人,市一初北校区880人,市一中卧龙校区400人,市二中200人,市三中715人,市四中770人,思源实验学校300人,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300人。

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招生880人。

3.服务区划分

(1)小学招生服务区

实验小学:招收城投春天→经腾龙北路至牛头寨(含在水一方)→沿盘龙河至城南客运站红绿灯口→城南客运站→得胜家装建材广场→海威尔小区→瑞禾路与凯旋路交叉路口→敖家花园→恒丰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永通电子城→州财政局→瑞禾路交健民路至振兴南路→州中医院(红绿灯)→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含A区)→沿团田路→水墨福邸→城投春天片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东校区:招收北郊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线务站)→沿东文路至原市皮防站→州建筑公司→省地质二队→沿文华路至长虹桥→和谐世界城→沿望华路至原州医院二院→沿安平东路至半山领秀→东文路路口(线务站)片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北校区:招收石灰窑→沿文天线至中天原著→中天豪庭→华兴一苑→盛世盘龙→御进园→沿盘龙河至硅谷龙庭小区(爱乐祺早教中心)→沿龙海路至沁春园→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石灰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华龙湖校区:招收永成花鸟苑→水云间→市二幼→中天院子→小以古村→御博园→沿盘龙河至华龙桥→沿华龙南路至边境管理支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华龙北路至锦屏苑、聚锦苑→凤凰苑→沿文天线至永成花鸟苑片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市思源实验学校→畅林苑→经腾龙北路至盘龙河→朗月湾→藤子寨→沿盘龙河至州人民医院城南院区→经腾龙北路至文都线联络线→沿文都线交西沙线→沿西沙线至大里普村→市思源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招收同心桥→沿盘龙河至琵琶岛→沿望华路至光大购物中心→新华书城→中和商城→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七花大厦)→沿开化中路至惠祥大厦→同心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新闻路校区:招收上(下)瓦窑→沿安平东路至盘水桥→沿盘龙河至普新公寓→沿文新路至凤凰路口→沿凤凰路至龙福一苑小区→龙福二苑小区→沿七花南路至市水务大楼→州供销社→盛禾峰度→沿东山脚至上(下)瓦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二小:招收市二小→沿西华路至市十二小旁市政道路(在建)→州一中老大门→州一中新大门→沿秀峰路至龙井路路口→南方电网秀峰路营业厅→沿文新西路交开化中路→沿开化中路至盛阳花园→沿安平西路至三鑫花鸟市场→沿文新路至市人民医院普阳路院区→千赋酒店→沿盘龙河至同心桥→沿开化中路至蓝天集团→沿东风路至市二小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三小:招收长虹桥→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沿开化中路至州人民医院→民族体育馆→建禾桥→沿盘龙河至恒丰桥→恒丰农贸市场→沿瑞禾路抵东山脚→沿东山脚至建禾东路路口→沿建禾东路至凯旋门→州电力公司→州供电所→长虹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四小:招收电力小区→沿秀峰路至龙井路交叉路口→绿色佳园→沿龙井路至金地相府→沿开化中路至州复烤厂→沿安平西路至华宇卧龙府→沿凤凰路至凤凰铭座→沿七花南路至七花北路与龙海路交叉路口→沿龙海路至公安大厦→沿开化北路至金石路(州检察院)→沿金石路至西华路(抵西山脚)→沿西华路至电力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五小:招收大景晟世→沿凤凰路至金石路路口→金玉名园小区→永园小区→圆秀园小区→金石小区→文山天瑞医院→沿开化北路至七花广场→沿龙海路至华宇时代→诗达酒店→沿七花南路至龙福三苑→望龙苑→碧翠园→沿东山脚至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湾子寨→七都水韵→金阁文华园→沿盘龙河至大景晟世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七小:招收响水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州交通运输局→州电信大楼→沿瑞禾路至健民路路口→华锡酒店→市消防大队抵西山脚至西华公园→大千酒店→沿西山路至响水桥片区的适龄儿童(含西山、红石岩自然村片区,不含喜得冲)。

市八小:招收瑞禾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沿东文路至亚太车城→庄子田村→沿文天线至州委党校→市三中→旧平坝→沿盘龙河至名宴酒店→沿泰康西路至凯旋路→州农业科学院→凯旋路与瑞禾路交叉路口(皇庭酒店)→沿瑞禾路至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片区的适龄儿童(其他学校招生范围外的红旗社区、新平社区)。

市十一小:招收平文公路与文天线交叉路口至西华路与金石路交叉路口(抵西山脚)→沿金石路至州交警支队→建设家园→文新小区→明德郡园→沿凤凰路至州人民法院→沿华龙南路至中天名郡→仁和苑→沿华龙北路至召五期→独石头→沿文天线至平文公路交叉路口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二小:招收西华路与秀峰路交叉路口→沿秀峰路至州一中新大门→州一中老大门→沿螺峰路至龙井路路口→沿龙井路至东风路交开化中路→炬隆万商汇→三鑫开化商贸城→建禾桥→沿盘龙河至响水桥→沿西山路至西华公园→沿西华路至秀峰路路口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三小:招收祥民家园、小沟绞、窑上、小石洞、老保黑、花桥、长者、鱼寨村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小学部:招收居住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片区的适龄儿童。

新平街道中心小学:招收泰民家园→沿振兴南路至南城之心→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A区红绿灯路口(不含亚龙都市A区)→沿团田路至清林阁→泰民家园片区的适龄儿童(含喜得冲、落水洞,划给实小招生范围的除外)。

大沟绞小学:招收大沟绞片区的适龄儿童。

大石洞小学:招收大石洞片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服务区

州一中:招收居住地在秀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招收居住地在大兴社区、沙坝社区、禾木社区、永通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北校区:招收居住地在高登社区、桃源社区、石灰窑社区、大以古社区、凤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中卧龙校区:招收居住地在卧龙社区、文新社区、龙海社区、螺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二中:招收居住地在兴隆社区、振华社区、梁子社区、北桥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三中:招收居住地在新平社区、新安社区、学映社区、祥民社区、迷洒社区、红旗社区、大沟绞社区、高末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四中:招收居住地在七花社区、文昌社区、攀枝花社区、塘子寨社区、白沙坡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居住地在干河社区、西山社区、盘龙社区、里布嘎社区、腾龙社区、铜厂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初中部:招收居住地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的适龄少年。

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招收本市户籍、学籍,来文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4.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选择“选择城区”,再分别选择“市属公办小学”“市属公办初中”“州属公办初中”“民办初中”,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①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城区户籍有房”进行网上填报(属于回迁安置的城区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原服务区学校),上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等证件照片。②户籍在文山市城区,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城区户籍无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簿、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③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选择“非城区户籍购房”或“非城区户籍租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

5.招生时间

(1)民办学校招生(大同中学)。

报名时间:7月11日上午9:00—7月13日上午8:59;审核时间:7月13日上午9:00—7月13日上午12:00;录取确认时间:7月14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招生人数未到计划数时,可在教育体育局统筹报名期间再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13日—14日按照规定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公办学校优先招生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系统将自动清除报名信息,若需在文山市其他学校入学,须重新登录系统进入公办学校招生报名。

(2)公办学校招生。

州属公办学校(州一中)

报名时间:7月15日上午9:00—7月16日下午4:59。

审核验证时间:7月16日下午5:00—7月18日下午5:30。

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如下顺序安排学位入学:

第一批: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和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

第二批: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批次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由学校审核并于7月18日下午5:3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若三个批次招生后还有剩余学位,招收城区六年级毕业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以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摇号具体事项以学校方案为准)。摇号未中签(或被驳回)学生,系统自动清除报名信息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市属公办学校报名。

市属公办学校(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招收户籍(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4:59。

审核验证时间:各学校按如下批次审核,每一批次招生完成须报教育体育局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第一批:7月20日下午5:00—7月21日下午5:30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和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初审通过者于21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批:7月21日下午5:30—7月22日下午5:30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户籍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各校于7月22日上午12:3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调配人员)于22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批:7月22日下午5:30—7月23日下午5:30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各校于7月23日上午12:3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调配人员)于7月23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7月24日上午9:00—7月25日上午8:59;审核时间:7月25日上午9:00—7月25日上午12:00。录取确认时间:7月26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

(3)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9:00—7月28日上午8:59(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7月30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30日下午5:00前在相应阶段任意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照信息提示,于7月31日下午5:00前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6.所需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2)拆迁户子女。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回迁协议等材料;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等;儿童预防接种证。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文山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俊贤    副市长

副组长:江   衡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建凯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朝慧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元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兴武 市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张朝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做好招生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市住房管理中心。严格房屋产权登记,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抵押证明或回迁户房屋拆迁的有关证明材料。

4.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7月8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

(二)规范入学手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根据报名注册情况,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属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街道办事处依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以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统一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其他年级原则上不办理相互转学手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同时参加同一所学校摇号时,可自愿确定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报名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对应增加(即摇中就2名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录取)。

(二)文山市城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常住的,监护人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按“两个一致”在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

(三)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须携带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市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报名,统一安排入学。

(四)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以到其父母所任职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可优先安排举办者(公司董事会成员)子女在其举办学校就读。

(五)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各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城区及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随迁人员子女自行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市五小旁)

咨询电话:0876—214330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文山城区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处室

联系电话

文山州一中

张老师

3017985

文山大同中学(民办)

教务处

2142373

文山州体育中学

教务处

3037560

文山市第一中学

招考办

3060927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

教务处

3062810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北校区

教务处

3062818

文山市第二中学

教务处

3062028

文山市第三中学

教务处

2623185

文山市第四中学

教务处

3062588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小学部

王老师

18008760736

市十三中(文山学院附中)初中部

马老师

13887532449

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

教务处

2125157

文山实验小学

党政办

3060077

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

党政办

3050666

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

党政办

3051186

文山实验小学华龙湖校区

陈老师

18087698800

何老师

18887612636

文山市第一小学

教务处

3062002

文山市第一小学新闻路校区

教务处

3062002

文山市第二小学

教务处

3062722

文山市第三小学

教务处

3062620

文山市第四小学

教务处

2183243

文山市第五小学

教务处

3062665

文山市第七小学

教务处

3051655

文山市第八小学

教务处

2610797

卧龙街道中心学校(十一小)

教务处

3051584

开化街道中心学校(十二小)

教务处

3062716

新平街道中心学校(十三小)

教务处

2622580

文山州幼儿园

办公室

2123810

文山市第一幼儿园

保教处

3050229

文山市第二幼儿园

办公室

306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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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招生,各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划定,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城区小学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农村小学服务区按原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初中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划定招生服务区,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少年;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适龄少年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到指定学校入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时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年级直升制度,即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只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要安排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家庭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进行编班时,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乡镇(街道)学校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进行就学情况跟踪,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户子女按时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学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不限。

初中:学校服务区内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户籍不限。

(二)报名方式

家长委托学校代录或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选择“选择农村”,再分别选择“农村小学”“农村初中”,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三)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4:59。

审核时间:7月20日下午5:00—7月23日下午5:30。

(四)报名上传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申请者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文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等证件照片。

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并提供在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等证件照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俊贤 副市长

副组长:江   衡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建凯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朝慧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元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张朝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有关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做好招生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本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要把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分片挂钩到各村委会(社区),要全面核实辍学、流动学生的去向,做好辍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依法动员学生重返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落实“三签、三送、三交”工作制度。“三签”: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三层签订协议,按协议要求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到服务区学校入学。“三送”:即政府送入学通知书入户、送义务教育法上门、送“两免一补”政策到家。“三交”:即六年级班主任向七年级班主任交档案、交学生、交有辍学苗头学生情况。

五、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214695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文字解读】《文山市2022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