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铸忠诚 担使命 开新局】刑侦大队到壮山水泥厂开展反诈宣传讲座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作者:市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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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有效遏制我文山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案,实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两降两升”的总体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众地损失,大幅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1月30日上午,文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雅平带领大队民辅警,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到文山壮山水泥厂,利用新年开班的全体员工大会契机,为文山壮山水泥厂员工开展了一场防诈反诈的专题法治讲座,全厂共300余名员工参加了讲座学习。

会上,副大队长刘雅平首先向职工们介绍了文山市近两年来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情况,针对近年来的发案特点进行了总结性的介绍,帮助职工们能正确辨明诈骗套路,总结了当前发案较多的八种诈骗类型。

一、网络交友投资、赌博类诈骗(统称杀猪盘);

二、冒充党政领导诈骗;

三、网络贷款诈骗;

四、冒充电商客服诈骗;

五、点赞刷单返利诈骗;

六、虚假征信诈骗;

七、冒充公检法诈骗;

八、色情类诈骗。

同时副大队长刘雅平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行了宣讲。最后,为广大员工就如何避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重点提醒:一是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使用以下设备、软件:GOIP、VOIP、猫池、伪基站,改号软件、虚拟拨号、群发信息软件、用于窃取他人账号的撞库软件,用于批量注册互联网账号的解码平台,声音模拟器,批量下单工具,秒拨IP等。二是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三是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此次宣讲活动,壮山水泥厂职工们态度积极热情,在宣讲过程中积极参与学习和提问,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学习了解了很多反诈知识,有了很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