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5日至6月25日,对文山市东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东山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辖4个村委会40个自然村48个村民小组。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山乡人民政府人员编制56人,实有人员57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开立银行账户4个。
审计结果表明,东山乡人民政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东山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其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资金使用方面还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未入账、单据报销手续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长期挂账1 315.22万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0.49万元
(三)单据报销手续不规范14.94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3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 315.22万元,责成东山乡人民政府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执行。固定资产未入账0.49万元,责成东山乡人民政府督促荒寨村委会及时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入账,保证账实相符。单据报销手续不规范14.94万元,责成东山乡人民政府及相关村委会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核算不规范300万元,责成东山乡人民政府督促相关村委会进行会计账簿调整,确保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建议:(一)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的学习,规范单位财务核算。(二)东山乡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三)东山乡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往来账款的清理力度,杜绝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东山乡人民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 315.22万元,东山乡人民政府已完成整改993.72万元,正在整改321.50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0.49万元,东山乡人民政府已督促荒寨村委会及时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入账,保证账实相符。单据报销手续不规范14.94万元,东山乡人民政府及相关村委会已完成整改。会计核算不规范300万元,东山乡人民政府已督促相关村委会进行会计账簿调整,确保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