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平坝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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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原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1年10月至12月,对文山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负责建设的平坝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坝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位于文山市平坝镇,批复建设内容为公寓楼及亭廊。项目总用地面积7.25亩,批复建筑规模196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998.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寓楼、亭廊、院落大门、值班室、室外场地硬化、挡土墙及砖砌围墙等附属。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整体项目于2020年6月竣工验收,计划工期7个月,实际工期31个月。

截至2021年9月17日,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836.50万元。与项目调整批复估算总投资451万元相比,超投资385.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建设程序,并设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发现,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超批复投资、未履行建设用地审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1.70万元。

(二)未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增加建设投资 256.21万元。

(三)未履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四)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

(五)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

(六)拖欠工程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市民政局依法进行整改;对超批复内容投资、未履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拆除工程直接发包个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已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责成市民政局依法结算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剩余款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业主职责,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按规定认真审核工程结算,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完善资产移交手续。二是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办法,确保此类公益项目按时按质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整改,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四是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正与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工程结算。待完成结算后,及时支付工程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