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2017至2019年度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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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9月28日至12月30日,对2017至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文山市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市委组织部根据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文山市的实际制定《文山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在文山市14个乡镇3个街道办境内新建、改造村(社区)级活动场所33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703个的建设。共支付资金14912.70万元

审计调查表明,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文山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了文山市14个乡镇3个街道办新建、改造村(社)级活动场所33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703个的建设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为农村基层组织提供了集中党员群众活动、开会、培训学习的综合活动场所。但在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存在项目资金未按用途使用、超合同、超结算单支付工程款、已完工项目未及时清算、收入款项未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未按用途使用项目资金12.28万元。

(二)超合同、超结算单支付工程款115.34万元。

(三)已完工项目未及时清算涉及资金77.31万元。

(四)收入款项未进行会计核算。

(五)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一)对未按用途使用项目资金12.28万元的问题,建议文山市委组织部督促其乡镇(街道)政府,工程款结清后的项目结余资金及时上缴财政。

(二)对超合同、超结算单支付工程款115.34万元的问题,建议文山市委组织部督促各乡镇(街道)政府,与施工单位尽快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及时结清工程款。

(三)对已完工项目未及时清算涉及资金77.31万元的问题,建议文山市委组织部督促乡镇政府,与施工单位尽快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结清应付工程款,结清工程款后的资金结余及时上缴财政。

(四)对收入款项未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建议文山市委组织部督促镇政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建议文山市委组织部督促红甸乡政府,今后完善相关的合同内容。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市委组织部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今后严格按工程建设相关程序报批手续和质量监督,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工程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二是建议市委组织部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加强对财经法规、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及文山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学习,对收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三是建议市委组织部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认真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结算价款计入各村固定资产帐。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文山市委组织部督促相关单位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