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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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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2月27日至6月2月对文山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红十字会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2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7人,2019年末实有人员9人。市级财政部门下达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预算总107.30万元(年初批复预算135.42万元,后调减调整预算28.1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10.41万元,总支出103.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2.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红十字会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红十字会影响力为目标,做好“三救”、“三献”工作和募捐筹资活动,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其提供的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三公”经费较上年有大幅下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捐赠资金和会员会费收入98.82万元未进行专户专账管理,资金使用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二)会员会费0.63万元未上交上一级红十字会。

(三)2019年捐赠款物(捐赠资金79.25万元,捐赠物资入库折价22.03万元)未进行公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捐赠资金和会员会费收入98.82万元未进行专户专账管理,资金使用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问题,市红十字会应开立专用账户用于社会捐赠、会费等资金的存放管理,资金使用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对会员会费0.63万元未上交上一级红十字会的问题,市红十字会应按照相关规定上交上一级红十字会;对捐赠款物未进行公示的问题,市红十字会今后应将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市红十字会进行了整改。2020年6月经市财政局同意已开通并启用专用账户,用于社会捐赠、会费等资金的存放管理;已将未上交的会员会费0.63万元上交州红十字会;其他问题已采纳了审计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