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8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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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2020年6月,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对8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本次重点抽查的8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共内设4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82人,核定车辆编制11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199人,实有车辆7辆。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9年8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市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组织财务核算工作。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重复报销差旅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原始单据不规范及财务审批手续不齐全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

1.重复报销差旅费0.02万元;

2.原始单据不规范2.38万元;

3.审批手续不齐全4.45万元;

4.会计核算不规范79.72万元;

5.固定资产0.58万元未入账;

(二)其他方面

6.往来款长期挂账350.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整改通知。并提出了相关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加强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严格管理,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组织财务核算工作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收回入账,审批手续不齐全、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长期挂账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已按审计意见完善手续、登记入账及调整账务等方式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