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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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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要求,现将市财政局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少计当年非税收入453.79万元”的整改情况。

审计问题清单中提及已收取的新型墙材基金453.79万元要求按规定退还相关企业,经核实,该项资金是2017年以前按照《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和使用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2〕81号)收取的新型墙材基金(历年滚存结余),采取先预缴到财政专户,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建设单位申请退还时再缴入国库,纳入预算安排支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信委《关于转发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0号)文件精神,已按时取消了基金征收,并开展政策宣传,对符合清退条件的单位给予清退。

文山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7月21日将该笔资金缴入国库,纳入预算安排支出。关于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清退和管理严格按照《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和使用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2〕81号文件中,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2020年1-8月,对符合清退条件的单位给予清退14.154万元(云南郑保制药有限公司),剩余资金待市新型墙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清退条件的资金及时申请后进行清退。

文山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