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市级服务中心)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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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17年1月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对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城投公司”)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市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文发改发〔2011〕77号)文件批准该项目立项建设。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其中市级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马塘镇、平坝镇、古木镇、东山乡4个服务站共计1200平方米(每个站300平方米)。项目投资80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补助403万元、地方配套403万元。2012年12月20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地点和扩大建设规模的批复》(文发改社会〔2012〕1008号)文件,同意市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增扩大为4173平方米,比批复面积3000平方米增加了1173平方米。投资概算为823万元,比投资计划630万元增加投资1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设资金支付款项依据充分,签证资料基本齐备。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超概算投资、工程质量未经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管道工程承包给个人实施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0.49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655.40万元。

(三)工程质量未经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

(四)管道工程承包给个人实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30.49万元,由市人社局、市城投公司依法进行整改;对超概算投资655.40万元,由市人社局向发展计划部门申请追加投资;对工程质量未经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及管道工程承包给个人实施的问题将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决算的管理,完善决算资料,认真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查工作;尽快筹集缺口建设资金。(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投资建设工作,严格按投资计划实施。在工程建成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质量验收并到质监部门备案。(三)建设单位应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认真做好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对决算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