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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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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11月,对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着文山市疾病预防接种、防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急传股、检验股等12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86人,实有职工59人。开设银行账号3个(含工会账号1个)。

审计结果表明,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了疾控职责,开展对全市疾病预防接种、防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该单位2020—2022年度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用自制票据收取美沙酮治疗费且未当日送存银行84.24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1.49万元。

(三)会计账与实际库存不符涉及金额8.84万元。

(四)违规收取押金未退还0.19万元。

(五)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到个人账户,涉及金额12.79万元。

(六)违规使用低保资金0.08万元。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28.27万元。

(八)往来款单边挂账11.10万元。

(九)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单位公务支出,涉及金额16.07万元。

(十)购入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管理,涉及金额0.65万元。

(十一)白条列支0.7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用自制票据收取美沙酮治疗费且未当日送存银行84.24万元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该问题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扩大开支范围1.49万元的问题,责令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义务植树费”0.84万元和为职工购扶贫产品0.23万元收回资金并上缴市级财政,用“防护服及其他设备经费”列支办公楼的维修费0.42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会计账与实际库存不符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对违规收取押金未退还0.19万元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尽快退还外带药箱押金。对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到个人账户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使用低保资金0.08万元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会计核算不规范28.27万元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往来款单边挂账11.10万元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查明挂账原因并进行账务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单位公务支出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后应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公务支出。对购入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管理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点后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对白条列支0.78万元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报销各项费用。二是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管控。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及时清理入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全部按审计处理意见完成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