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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6日     作者: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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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公布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开展领取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设立五个内设股室:

综合股: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和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的打印、装订、收发、立卷归档及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有关会务工作、单位文书制作、后勤管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宣传、解释、答复工作;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财务股:负责编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报表;负责同银行、财政作账务核对;负责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业务;负责全市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本局业务经费的报账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缴欠费工作。

养老金发放股:负责到龄人员养老金的审核和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政策变化,对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进行待遇调整和发放;计算新审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编制养老金发放花名册;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参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参保管理股: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管理;负责个人账户的记录、管理、公布、计息、对账。办理参保人员转移手续,核定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编制缴费台账;负责与乡镇社保员联系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答,扩大参保覆盖面。

稽核股:负责全市新农保的各项稽核工作及本局经办流程制定、执行和内部控制管理及监督,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稽核部门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有229453人参保,其中16-59周岁城乡居民共缴费174953人,收缴保费合计2742.55万元;1-2级重度残疾人2087人;3-4级轻度残疾人4728人。2020年为51437人发放养老待遇,金额为7405.61万元;为1096人建档立卡户代缴养老保险,为低保特困8533人代缴养老保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7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494.33万元对比减少114.41万元,下降30.11%,主要原因为代缴建档立卡户及特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年度支出447.83万元对比减少92.3万元,下降25.96%,主要原因为代缴建档立卡户及特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4%。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及本单位机构运转支出,包括工资、津贴、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未超出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6万元,下降6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6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2020年度本单位依旧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资产总额132.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58万元,固定资产60.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12万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变动财政拨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支出减少,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49

71.58



15.39


44.62



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