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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作者:市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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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501000

文山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和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执行工作。

(6)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职工的管理。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全民法律素质提升

切实明确普法宣传教育重点。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更加突出普法宣传教育主题。扎实提升普法宣传队伍素质。普治并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12月25日,共组织普法业务培训30期3500人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56场次,出动宣传车1600余辆次,宣传员4800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15场次,送法进企业132次,上法治课185场次,展出宣传展板20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2800余条,办法治宣传专栏310期,微信公众号和普法网发布信息500条,发放宣传资料90万份,解答咨询1.7万人次。

(2)不断夯实法律服务基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以年度检审促进执业规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截至12月25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800件,其中:法律援助1245件。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调解纠纷60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129.1万元。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87家。

(3)切实加强矫正帮教管理,助推全市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部门间衔接联动。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不断规范工作基础台账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认真开展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实现帮教方法方式新拓展。截至12月25日,共有在矫社区矫正人员407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367人,假释24人,暂予监外执行15人;共收到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236份,分别新建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236份;共解除社区矫正226人;共收到委托调查评估案件219件,完成调查评估219件;共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275份,完成501人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共受理远程探视申请229人(次),适时完成229人(次)犯人和687名犯人家属的远程探视。

(4)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发挥维稳防线作用

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截至12月25日,全市现有调委会167个,共有调解人员3640人。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57件,成功3584件、成功率98%。涉及当事人8124人,协议履行率98.5%,协议涉及金额2200.57万元。

(5)认真抓实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和拒腐防变能力。

强化了思想政治建设。稳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截至10月20日,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18场次400余人次。

(6)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加强局机关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

(7)切实加强统筹兼顾协调,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抓实精准扶贫工作,抓好信息工作,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其他维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文山市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166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31万元,占总收入的83.8%;其他收入2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6.2%。比2016年1389.21万元,增加274.7万元,增幅19.7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财政划拨办公业务用房土地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162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65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324.49万元,占总支出的20%。比2016年1372.95万元,增加250.19万元,增幅18.23%,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资、办公业务量增加引起的日常开支增加及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8.65万元。比2016年1070.04万元,增加228.61万元,增幅21.3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办公业务量增加引起的日常开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2.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49万元。比2016年302.91万元,增加21.58万元,增幅7.13%,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普法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办案、人民调解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8%。比2016年1277.95万元,增加68.94万元,增幅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人员增资、办公业务量增加引起的日常开支增加及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14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2%。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办公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丧葬补助及抚恤金支出、在职工伤和生育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财政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45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7.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7.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37万元,下降67.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4万元,下降6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万元,下降75.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及中央八项规定及车改等政策,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占93.2%;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三辆。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主要包括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工作办公业务量增加引起的日常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构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28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16万元,固定资产689.39万元,在建工程1216.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29.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35平方米,账面原值30.09万元;赠送新街乡草果山村委会桌椅一批,账面原值0.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4.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82.68

377.16

689.39

400.99

99.73


188.67


1216.1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相关业务经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62万元。评价结果显示,项目上报规范,绩效指标明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