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十四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统计、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统计行政权力运行和统计数据生产更加阳光透明,统计服务更加便捷、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门户网站主动政府信息公开54条,分别是统计信息与动态栏目31条,统计数据栏目11条,统计公报栏目1条,普查之窗栏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8条,统计法规3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1条;向文山日报、七都晚刊主动公开信息21条;单位内部政务公开20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建议提案交办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本年度无政策解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本年度无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问题。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无自主建设的公开平台载体;本年度政府未安排新闻发布工作。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实施了《文山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方案》,规范了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明确了网站栏目责任分工,完善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法规审查,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录需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公开信息缺乏足够的热点,五是政策解读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六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从严从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完善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审查,热情做好咨询服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宣传、网站建设、信息服务框架下推进工作,发挥各平台优势,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领域公开要求,及时公开重大统计工作、统计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事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每日登录平台维护信息,接收依申请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慎重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使答复事项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五是加强调研和学习,转变思路,及时关注社会热点民生,让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六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七是不断完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继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文山市统计局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市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