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1日     作者:文山市水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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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文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市政办发〔2018〕196号)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文件的通知》(〔2018〕05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划分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及职能职责,各相关科室和人员在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推进。

(三)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文山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文山市水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文山市水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文山市水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以及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实施,起到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作用。

(四)完善督查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建立了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力求政务公开质量

(一)扩大公开范围。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部门工作特色,逐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工程建设、单位概况、工作职责、办事服务、联系我们、财政预决算等水务信息;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开重大决策、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并绘制流程图;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收支管理等情况。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

(二)搭建公开载体。通过市三七之乡网和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及时将各项行政办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和部门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结果向公众广泛公开,通过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加强政民互动,实现政务公开的便民性、多元性。

(三)规范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水利建设、涉水事务管理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窗口三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力求做到规范、真实和及时。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即:对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等长期公开;对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对重大事项随时公开。通过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接受市民电话咨询,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水利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工程建设、单位概况、工作职责、办事服务、联系我们、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80余条、受理行政许可36项、办结36项办结率100%、今年办理建议提案31项,并主动公开了办理结果,拓宽公众了解我局政务信息的渠道。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范了信息公开的行为、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与基层水利部门信息衔接还有待加强;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政务公开的宣传普及工作还有待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精神,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及时。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水利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务公开服务渠道,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网上咨询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山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文山市水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8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