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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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且始终增强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发挥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干部职工会议等时机,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达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按分级负责制原则,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拓宽渠道,创新公开载体

为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络、电视、微博、报刊、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保证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和12348法律服务电话的畅通,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围绕“七五”普法这条主线,充分利用“法律五进”活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集中宣传时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生工程等,积极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法规、重要工作举措、便民利民信息等。同时在局机关及司法所都派有专人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现场接待信息查询和问题咨询。

(三)依托政府网站,抓好公开工作

市司法局依托原“文山市普法网”及“文山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应上级要求,我局已注销,不再使用,现市司法局主要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集中精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并根据我局新“三定”方案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等信息,促使群众充分了解我局职能职责,提升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为全力服务人民群众打好基础工作。

(四)根据职能职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1.关于“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8〕241号),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认真组织起草《文山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并附起草说明报请市政府印发此方案,市政府办印发此《方案》后,为进一步推行“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局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督促检查,同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完善新闻发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市司法局新闻发言人同时兼任市司法局网络舆情新闻发言人,负责在网络上发声,加强和群众的沟通联系;通过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系媒体,向社会公众解读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和信息;有效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台账》,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对司法局可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今年是司法行政机关改革的重要之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强化文山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做好依法治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方面的工作,全面统筹司法行政资源。

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聚焦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要素,综合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2.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固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我局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参与政策制定等形式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策的可执行性。2019年7月,我局在政府网站上通过发布公告,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公示,为群众知晓行政执法主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奠定了基础;2019年9月6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文山市2019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任前公示》,推进了重要决策的公开力度。

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将工作措施、职责分工、监督渠道及工作进度、三公经费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2019年3月26日,市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中共文山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强化了民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市司法局负责起草《文山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9〕170号),根据《方案》要求,制作了《文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文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入卷指导办法》等相关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文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文司通〔2019〕35号)的要求,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各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法定代表人等方面调整变化的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下列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限进行了公告即:《文山市司法局2019第1号公告》。在《公告》中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了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按照已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切实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较好的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从而提高了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为进一步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二是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三是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五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六是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3.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文山市2019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的目标任务,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等方面措施,抓好秉烈乡老安寨挂包帮工作深入推进,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及突击队作用,配合乡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抓好挂包帮单位脱贫工作落实情况的及时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重要举措部署,及时推进落实,今年来市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在责任河段清理河道3次,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图片及时公开,以便群众知晓并做好监督工作。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紧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和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推进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市属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

三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大群众对法律需求的咨询,同时通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发展,发挥法律机器人等作用,进一步推动“智慧矫正”“智慧调解”“智慧普法”全面发展,不断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大共享、业务大协作。

四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我局财政项目的公开工作发展,我局与2019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文山市司法局2018年度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度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度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度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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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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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公开出版的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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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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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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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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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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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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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政府网站业务信息更新上,时效性和主动性不强;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欠缺,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二)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本局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公告,其他发布数量少。

(三)加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发布信息,做到专人管理、专人审核、及时发布。在局机关门口设置信息公开栏,将司法行政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张贴于栏内,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四)及时更新充实内容,加强互动回应,加强发布前内容审核,对存在问题、错误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