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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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办《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撰写。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76—2183958)。

一、总体概述

2020年,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宣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让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环境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环境信息共178条。其中主动公开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动态信息40条,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信息24条,按月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和水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12条,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及审批公告等信息61条,按季度发布重点环境信访案件。通过网站“回应关切”栏目发布12345热线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热点问题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股室(队、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和考核,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纳入有关股室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因机构改革,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拟制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保密工作制度》等,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依托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信息公开专栏,设有文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文山市政府网,查询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同时,强化监督管理,“12369”环保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对公开事项跟踪督查,搭建管理科学化、服务质量标准化、综合执法程序化、社会监督公开化的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为将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建立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要求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业务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

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来落实,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掌握,提高了业务水平,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35

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8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提高;

三是回应关切的针对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丰富网站信息内容。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内容。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平台发布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