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18﹞80号)文件,现将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文山州劳务协作项目资金涉及文山市623.6万元资金安排计划给予公示,详见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文山州劳务协作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文山市)。投诉举报电话:0876-2120303或1231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
2018年上海对口支援文山州劳务协作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文山市)
单位名称: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日期:2018年12月3日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补贴主体 |
认定事项 |
补贴标准 |
文山 |
受益人数 |
资金 |
1 |
就地就近就业 |
创设公共服务岗位补贴 |
建档立卡户“三无”人员 |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18〕53号) |
按每人半年3000元岗位补贴计算 |
1112 |
333.6 |
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奖补 |
就业扶贫车间创建业主 |
经当地人社、扶贫部门共同认定,对吸纳5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等,给予一次性奖补。 |
按每个县(市)20个就业扶贫车间,每个就业扶贫车间平均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计算,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给予1000元奖补 |
200 |
20 |
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奖补 |
返乡创业组织 |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
按平均每个县(市)5个返乡创业组织,每个返乡创业组织平均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计算,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给予1000元奖补 |
50 |
5 |
小计 |
|
|
1362 |
358.6 |
2 |
异地就业 |
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
州外省内就业贫困劳动力 |
对异地转移(指州外)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经当地人社和扶贫部门共同认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
州外省内每人500元 |
1000 |
50 |
省外就业贫困劳动力 |
省外每人1000元 |
200 |
20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服务补贴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州外就业) |
对直接促成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提供跟踪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 |
州外就业600元/人 |
200 |
8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州内就业) |
按州内就业400元/人 |
300 |
18 |
小计 |
|
|
1700 |
96 |
3 |
技能培训 |
贫困劳动力技能及技能提升培训 |
培训机构 |
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142号)任务数。 |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人均4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400 |
60 |
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 |
培训机构 |
每个县(市)培训100人农村致富带头人。 |
按人均9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100 |
9 |
小计 |
|
|
500 |
69 |
5 |
支持脱贫摘帽县 |
文山市、富宁县按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结合本县市实际选择项目使用,方案报州局备案。 |
用于安置古木镇、新平街道公共服务岗位补贴 |
按每人半年3000元岗位补贴计算 |
333 |
100 |
合计 |
|
|
3895 |
6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