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壹加壹量贩式娱乐会所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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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2021年8月27日20时45分,文山市壹加壹量贩式娱乐会所接纳罗勇吉和杨月萍等共二十一名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内三楼的“长江七号”包房消费娱乐,上述消费者直至23时30分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结束后才离开营业场所。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给予文山市壹加壹量贩式娱乐会所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惩罚单位: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惩罚时间: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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