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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违规经营案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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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于2020年7月8日晚因“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8日凌晨2时至5时30分左右,当事人继续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违规经营。

主要证据:1.文山市公安局(文市公函)(2020) 113号《文山市公安局关于对违规经营单位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进行处罚的函》 (1份1页);2.该场所工作人员张信卿、王永光、邓永勇和张培《询问笔录》(1人1份);3.现场监控视频资料(光碟3张); 4.经营者叶维《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5.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消费记录卡》(15张); 6. 附2020年8月6日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给当事人的(文山市)文综改字(2020)2号《责分改正通知书》复印件(1份1页)和(文山市)文综罚字(202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1页)。

处罚理由和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应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三)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文化市场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

2021年1月29日,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经营者叶维)领取了(文山市)文综罚告字(2021)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和书》后,认为拟给予其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过重。2021年2月1日向我局提交了《陈述申辩书》请求给予减轻处罚。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2月9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组织了第二次集体讨论,决定维持给予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给予文山市爵士量贩娱乐中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时间目2021年2月10日零时起至2021年5月10日24 时止)的行政处罚。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