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市自然资决字〔2022〕第8号)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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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我局于2022年2月9日对你单位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7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在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甲马石铝业产业片区白革龙村超越了用地批准范围27172.69平方米建设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

2、<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批复>(文发改产业﹝2016﹞893号)复印件1份;

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文山市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云自然资复﹝2019﹞46号)复印件1份;

4、<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文市政复﹝2019﹞375号)复印件1份;

5、<不动产权证>云(2019)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56514号复印件1份;

6、<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清运处理配套设施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文市政复﹝2020﹞26号)复印件1份;

7、<不动产权证>云(2020)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763号复印件各1份;

8、现场勘测笔录1份、现场勘测照片1张;

9、<测绘报告>1份1份;

10、<询问笔录>2份。

我局已于2022年3月18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对我局告知书所述的内容无异议,对所发生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可,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涉嫌违法占地行为发生时间为2017年,适用于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并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和恶劣影响,且符合文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你单位积极配合调查、整改,经我局局务会讨论决定不在对你单位处以罚款。现责令你单位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面积27172.6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所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具体为:厂房1、厂房2;空地1、空地2、空地3、空地4、空地5、空地6、空地7、空地8、空地9;绿化1、绿化2、绿化3、绿化4、绿化5、绿化6;门顶1、门顶;内部道路1、内部道路2、内部道路3、内部道路4、内部道路5;棚房1、棚房2;硬化1、硬化2。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文山市人民政府或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处理决定中的15日、60日、6个月等期间,自送达之日起算。

联系人: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督查股

电 话:(0876)2186226

地 址:文山市新闻路46号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