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74号)
申请人:江云丹,权利人:江银根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秀峰路兴电秀峰苑90栋3单元401室,不动产证号:文国用(2014)第00252号,文山市房权证文房字第051591号,房屋面积:60.51平方米,土地面积:12.53平方米,用途:住宅,四至: / 。
权利人:江银根于2018年11月15日死亡,申请人江云丹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