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付显玲、傅泓铮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2021年第071号)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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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71号)

申请人:付显玲、傅泓铮,权利人:付明清、蒋世英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开化中路三鑫花园A幢1-501室,不动产证号:文房监字第98-157号、文国用(1999)字第00916号,房屋面积107.39平方米,土地面积:22.25平方米,用途:住宅,四至: / 。

权利人:付明清于2006年04月05日死亡,蒋世英于2016年11月26日死亡,申请人付显玲、傅泓铮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01月17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