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杨传仙、孙仲昆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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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020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类别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传仙、孙仲昆

首次登记

文山市古木镇古木北街151号

532601102201JC00492F00010001

土地:143.00㎡

房屋:314.14㎡

农村宅基地房屋

农宅字文古古202157号、乡字第(2021)0186号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