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陆显强、刘惠琼,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文山市开化中路218号三鑫开化商贸城11幢70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土地证号:文国用(2014)第05175号,宗地号:A-22-131S02011074,土地面积:15.55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显强、刘惠琼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