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李德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文山市新闻路水岸小区水印康庭7幢1单元2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土地证号:文国用(2012)第05924号,宗地号:C-33-114S0701021,土地面积:12.25平方米,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德进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