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别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严子林、尹思珍 |
首次登记 |
文山市新街乡新街村委会集镇安置点 |
532601203201JC10251F00010001 |
土地:78.00㎡ 房屋:150.00㎡ |
农村宅基地 房屋 |
文山市自然资发﹝2019﹞96号 |
2 |
唐永富 |
首次登记 |
文山市新街乡新街村委会集镇安置点 |
532601203201JC10253F00010001 |
土地:78.00㎡ 房屋:150.00㎡ |
农村宅基地 房屋 |
文山市自然资发﹝2019﹞96号 |
3 |
曾文松 |
首次登记 |
文山市新街乡新街村委会集镇安置点 |
532601203201JC10252F00010001 |
土地:78.00㎡ 房屋:150.00㎡ |
农村宅基地 房屋 |
文山市自然资发﹝2019﹞96号 |
4 |
何猛道、苟永芬 |
首次登记 |
文山市新街乡新街村委会集镇安置点 |
532601203201JC10250F00010001 |
土地:78.00㎡ 房屋:150.00㎡ |
农村宅基地 房屋 |
文山市自然资发﹝2019﹞96号 |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