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用途
坐落
面积
备注
1
云(2019)文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2980
邓汝顺、张淑芬
住宅
文山市螺蜂路256号壮华物流中心B幢三单元301室
159.45㎡
云南省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云26执44号之二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6执44-27-1号。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