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邓汝顺、张淑芬《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004)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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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用途

坐落

面积

备注

1

云(2019)文山市不动产权证第0002980

邓汝顺、张淑芬

住宅

文山市螺蜂路256号壮华物流中心B幢三单元301室

159.45㎡

云南省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云26执44号之二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6执44-27-1号。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