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作者: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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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整治各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各种风险,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自即日起至11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行动内容如下:

一、以打击“黑职介”为重点,清理非法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含网络招聘)活动、劳务派遣业务;未经备案及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其中,对虽未直接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但以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发布第三方招聘信息的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审查其是否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依法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范围。

二、以打击虚假招聘为重点,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包括未依法履行招聘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签订不实就业协议;未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注销登记,未依法履行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义务;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未依法设立招聘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未依法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询费、证明费、转递费等费用。

三、以打击就业歧视为重点,查处用人单位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实施法律明确禁止的就业歧视行为;未依法进行就业登记;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及其他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外包等名义对外虚假发包业务,实际按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即“假外包、真派遣”);强制或诱导快递、送餐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

四、以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财产权益行为为重点,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网络招聘等方式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涉嫌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非法犯罪活动;在中介费用之外,以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明目非法收取财务;以职业中介为名诱导甚至胁迫劳动者办理借贷款牟取不正当利益;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等法律禁止的职业中介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0876-2120106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