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晏华钎、安宝华《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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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晏华钎、安宝华,位于文山铝业职工住宅小区(一期)5幢1-301《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证书号:文国用(2016)字第02311号,宗地号:C-93-293S051031,土地使用面积:24.56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类型: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晏华钎、安宝华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