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邵兴莲 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2024年第121号)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8日     点击:    
[字体: ]

(2024年第121号)

申请人:邵兴莲,权利人:刘延勇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秀峰路都市盛林小区12幢3单元106室,不动产证号:文山市房权证文房字第201647号、文国用(2015)第02380号,房屋面积:97.49平方米,土地面积:14.06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四至: / 。

权利人:刘延勇于2022年05月31日死亡申请人邵兴莲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5月1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