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2023年第8次工伤案件讨论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作者: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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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4〕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2023年7月25日第8次会议集体讨论的工伤认定案件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

职 工

经过

拟认定

意见

1

李玉全

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李玉全

李玉全系在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文山七都古镇一期住宅(洋房、合院)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项目工地务工的农民工,在工地从事粉刷工工作。2022年12月31日上午,其与工友在该项目9幢合院工地正常上班,约9时许,其在9幢二楼的外墙阳台上做粉刷,当时其是站在钢管架的方木条上施工,因方木条被踩断,导致其不慎从约1.8米高处跌落至地板受伤。经文山州人民医院诊断为:(第1腰椎)腰椎压缩性骨折。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2

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付贵斌

付贵斌系在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文山七都古镇一期住宅(洋房、合院)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项目工地务工的农民工,在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23年5月14日下午上班后,其与工友在3—6号栋地下室传方木上负楼过程中,其在下面往上递,工友在什么接传,约17:10分许,因传递的一根方木上有钢钉挂着导致在上面传的工友没拿稳致使方木掉落下去砸中在下面的付贵斌系导致其脚背受伤。经文山张老七医院、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诊断为:左足第二跖骨骨折。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3

中共文山市纪委

中共文山市纪委

季树岑

季树岑系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2023年5月22日下午下班后,因科室领导安排其当晚要完成上级要求的次日上午要上报的有关工作材料,其在下班回家吃完晚饭后于19时25分左右从居住的文东苑小区(原文山汽车总站背后)骑电动车到单位加班途中,当其行驶至文山城望华路与安平东路交叉路口(原67医院门前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处,不慎被一名外卖小哥所骑的违章逆行的电动车撞倒致伤。经文山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腓骨下段骨折;2.右内踝骨折;3.右侧后踝骨折;4.由内踝皮肤挫裂伤;5.右肘部皮肤挫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勘验认定:当事人季树岑无责任。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4

文山市人民医院

文山市人民医院

陶海兰

陶海兰系文山市人民医院妇科医生。2023年6月9日上午,其在单位正常上班,12:20分许,因要做手术,其在手术室洗手准备做手术时,不小心踩滑跌倒致伤。经文山市人民诊断为:尾骨骨折。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5

云南炳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炳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勾永云

勾永云系云南炳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23年6月4日下午13:10分左右,其根据工作需要到公司办公室加班整理会计资料,在整理资料过程中,约15:20分许,其在用带滑轮的电脑凳站着准备放在文件柜顶部的会计凭证资料时,因所站着的凳子滑动导致其失去重心不慎从凳子上摔到办公室地板上造成左肋、头部受伤。经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文山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左侧第5—8肋骨折);2.左侧胸腔少量积液;3.头部软组织损伤。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6

吴永德

昆明昆松装卸公司文山分公司

吴永德

吴永德系昆明昆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员工,在文山烟叶复考厂烟叶分拣车间4号工棚从事烟叶分拣工作。2022年10月8日上午其在公司4号工棚正常上班分拣烟叶,约9时许,在分拣烟叶过程中,其在准备抬装烟叶的烟框分拣烟叶时,当时因雨后地板湿滑其不慎踩滑摔倒导致其抬着的铁质烟框掉下砸在自己左脚的脚趾上造成受伤。经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诊断为:左足第一趾远节远端骨折。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7

文山州万达冶炼有限公司

文山州万达冶炼有限公司

陆德本

陆德本系文山州万达冶炼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5月20日下午,其在公司冶炼车间正常上班,约14:18分许,其在配合出炉工同事捅炉眼时,因炉内少量铁水溅起飞出炉外,溅落到其左脚部造成足背部位被烫伤。经文山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踝和足二度烫伤。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8

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

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

王华

王华系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从事垃圾清运车辆驾驶工作。2023年5月19日,其到文山城新平街道大沟绞自然村清运垃圾过程中,约13:50分左右,其在将垃圾装上车时不慎被一块木板划伤到其右手食指部位。经文山州人民诊断为:右手食指开放性损伤。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9

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

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

杨安友

杨安友系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从事维修工作。2023年5月30日下午,其在位于文山城秀峰路的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垃圾中转三站正常上班,约16:10分许,其在更换站内照明开关时,不慎被卷帘门的电池掉落下来砸中其头部导致受伤。经文山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头皮裂伤。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10

文山市众科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文山市众科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苏亚丽

苏亚丽系文山市众科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受公司安排派在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为客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接件工作。2023年5月30日上午,其在政务中心正常上班,约10:40分许,其在带领客户从二楼到一楼调取客户不动产档案的过程中,不慎在楼梯间踩滑摔倒致伤。经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诊断为:左跟骨、足舟骨骨折。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11

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吴绍腾

吴绍腾系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干部,2023年4月26日被单位抽调为男队队员组队参加2023年文山城区第十九届职工气排球比赛参赛。2023年5月25日晚,其与队友在文山州医院排球场对阵文山州人民法院二队的第二场小组比赛过程中,因在争抢一个二传球时不慎与队友撞在一起导致其双膝半月板损伤。经文山市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1.左膝外侧半月板撕裂;2.左膝关节滑膜炎;3.右膝内侧半月板撕裂;4.右膝关节滑膜炎。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12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郑传爽

郑传爽系文山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9月聘用后安排在文山市第十三小学任教的特岗教师。2023年6月2日下午14:40分左右,其受所任教学校的安排外出到欣艺图文复印店领取期末模拟课堂练习试卷,途中,约15:36分许,当其驾车行驶至文山市腾龙北路鱼寨路口处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经文山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骨盆骨骨折;2.头皮裂伤。该事故经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勘验认定:郑传爽负事故主要责任。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13

文山市秉烈乡中心学校

文山市秉烈乡中心学校

蒙忠丽

蒙忠丽系文山市秉烈乡中心学校教师。2022年9月22日晚,其在学校正常上晚自习,并在按学校安排对上晚自习的班级进行巡课、查课过程中,约20:40分左右,因当晚下过雨地面湿滑,当其行走到学校教学楼一楼的197班教师门口讲台边处不慎踩滑摔倒导致左肩部受伤。当时以为伤情不严重,就一直未去医院诊查确诊伤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受伤部位伤情越来越加重,到了影响左手正常抬起来伸展的程度,才于2023年4月5日去文山州中医医院诊查,经确诊为:1.左侧肩峰前下缘撞击综合征;2.左侧冈上肌局部全层撕裂。

拟不予认定为工伤.

14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

高涵

高涵系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员工,在单位从事办公室工作。2023年1月1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将其抽调为单位组建的足球、篮球、气排球、羽毛球参赛队员并由其担任队长。2023年6月27日下午,其所在单位组织在文山日报社足球场开展足球比赛工会活动,在比赛过程中,约19:20分许,其在比赛过程中意外摔倒导致左小腿及踝部受伤。经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文山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腓骨中段骨折;2.左胫腓联合分离;3.左胫腓前韧带、距腓前韧带全层裂伤;4.左踝部软组织损伤。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15

文山市森隆商贸有限公司

文山市森隆商贸有限公司

马文金

马文金系文山市森隆商贸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从事安装工工作。2023年6月12日下午,其受公司安排,与同事到文山城亚龙都市花园B区B5-18号为客户安装门头过程中,在切割原门头材料时,因木材底部焊接着方管,导致切割机反弹回来割到其右手手臂造成受伤。经文山州人民医院诊断结为:1.右侧上臂开放性伤口;2.右上臂皮肤裂伤;3.右上臂肌肉损伤;4.右侧头静脉损伤。

拟给予认定为工伤.

公示时间为七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文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和反映,人社部门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及投诉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社会保险科,举报电话:0876——2128788、2136397;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险股(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434室),举报电话:0876—2120106,邮编:66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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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