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邓保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登乡下瓦窑《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文集建(1995)字第00019号,地号:A-34-39,面积69.79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保昌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