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沈誉茳、包忠芬《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3015)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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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用途

坐落

面积

备注

1

云(2018)文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38号

沈誉茳、包忠芬

住宅

文山市钟灵小区东一路13号

建筑面积:269.53平方米

土地面积:75平方米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