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马彩仙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2023年第033号)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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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033号)


申请人:马彩仙,权利人:黎一平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普阳西路3号3-9-501室,不动产证号:云(2023)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1465号,土地面积:18.15平方米,房屋面积:103.23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四至: / 。

权利人:黎一平于2014年05月19日死亡。申请人马彩仙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