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30号)
申请人:许四妹,权利人:刘宏申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普阳西路3号4-6-202室,不动产证号:云(2023)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1761号,土地面积:11.19平方米,房屋面积:83.49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四至: / 。
权利人:刘宏申于2005年07月27日死亡。申请人许四妹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