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别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继林、刘汉华 |
土地/房屋 |
文山市新街乡老寨村委会兔格底村 |
532601203202JC00802F00010001 532601203202JC00802F00010002 |
土地:116.00㎡ 房屋:321.76㎡ |
农村宅基地/房屋 |
文山市自然居建字(2019)第538号、新乡字第[2019]072号 |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