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杨继林、刘汉华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20172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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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类别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继林、刘汉华

土地/房屋

文山市新街乡老寨村委会兔格底村

532601203202JC00802F00010001

532601203202JC00802F00010002

土地:116.00㎡

房屋:321.76㎡

农村宅基地/房屋

文山市自然居建字(2019)第538号、新乡字第[2019]072号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