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张延安、何天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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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张延安、何天芳,位于文山市七花北路华宇时代Q3幢2-0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云(2019)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808号,建筑面积:140.07㎡,分摊土地面积:23.52㎡,用途:商业服务,性质: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延安、何天芳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