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延安、何天芳,位于文山市七花北路华宇时代Q3幢2-0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云(2019)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808号,建筑面积:140.07㎡,分摊土地面积:23.52㎡,用途:商业服务,性质: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延安、何天芳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