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高忠春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村卫生室
级别:未定级
原名称:文山市马塘镇杨梅山庄村卫生室
变更名称:文山市马塘镇十里桥村卫生室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观察床:3张
法人:陈明道
负责人:田国林
地点:文山市马塘镇杨梅山村
审查情况:经审核高忠春向我局提交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现给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261217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2日